在我入睡前
地区:印度
  类型:经典
  时间:2025-04-24 13:10:02
剧情简介

入睡The dramatic, true story of C.S. Lewis' journey from committed atheist to reluctant believer begins with his turbulent childhood. After losing his mother to cancer and becoming estranged from his father, a young C.S. Lewis deems existence bleak and unfortunate. His tutelage under atheist William T. Kirkpatrick and his harrowing experiences in The Great War solidify his case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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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主演
阿才
兰天
车太贤
最新评论(751+)

郝菲尔

发表于6分钟前

回复 :夏夜,大山脚下的坡底村热闹非常。村民吉庆和外村姑娘云兰在此订婚。宽大的场院上,两家戏班子相对搭台,你歌我舞,互不相让,把乡亲们看得眼花缭乱,喝彩不迭。吉庆当众宣布,自己准备投资绿化荒山植树造林。乡亲们反响强烈,而坐在吉庆身边的正要与他订婚的云兰却面沉似水,因包办婚姻而郁郁寡欢。台下,同村放羊青年拽娃因吉庆杀了他养的羊和吉庆产生了矛盾。酒入愁肠,拽娃竟借着醉意把碗摔在地上,放声高唱搅乱了订婚宴。也让暗恋拽娃的聋女庆秀兴奋不已。愤怒的吉庆扑向了醺醺然的拽娃,场院顿时乱作一团,云兰趁乱离去。清醒后的拽娃引咎自责。他毅然决定去找回云兰。在寻找云兰的路上拽娃以当地特有的民歌形式唱起了山歌,歌声回荡在大山之间。云兰听到拽娃的歌声后情不自禁和他对起了山歌,寻声而来的拽娃最终还是没能找到云兰。这次对歌使两个年轻人互相产生了好感,是他们成为“好对手一辈子也忘不了”的望山恋人。向往城市生活的云兰跟着郝箭来到了城里,郝箭是音乐策划人,正在县城筹划首届《丰收杯》民歌大奖赛。在临河县云兰娘家,拽娃得知云兰去了县城也追到了城里。第一次进城拽娃竟忘记带钱闹出很多笑话 美丽善良聪慧的聋女庆秀追着拽娃也来到城里。在县城,拽娃同大赛策划人郝箭不期而遇。郝箭曾经被他那原汁原味原生态的“天籁之音”所振撼。他慧眼识珠,认定拽娃身上蕴藏着巨大的商机,力邀拽娃参赛夺魁。大山里长大的拽娃过惯了恬静淡然的乡村日子,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拒绝了郝箭的邀请。郝箭遂以让云兰同他见面为条件,诱使拽娃报名参赛。见到云兰,心情激动的拽娃用美妙的歌声婉转地向云兰表达了爱慕之意。云兰嘱咐拽娃,一定要好好参赛,将来比翼双飞。在大赛投资老板的利益驱使下,授意郝箭为拽娃请来声乐专家,接受“科学”发声训练。为了夺冠,为了云兰,拽娃同意了。为了筹措辅导费,拽娃不怕苦累,想方设法努力挣钱。不料接受“辅导”后,拽娃唱出的歌声不伦不类,极为刺耳。更令人痛惜的是,拽娃竟然找不回原来的“天籁之音”了!唱歌就是他的生命,声音不在,拽娃陷入绝望。心急如焚的庆秀依然陪伴在他身边,给他鼓励和支持。并且苦思冥想,用“鸡鸣狗叫”的方法帮助拽娃找到以往的感觉,找回了响遏行云的“天籁之音”。拽娃精神振奋地走向赛场,但是这顶桂冠内定是要发给本次大赛赞助商指定的另一位参赛选手连成的。拽娃不服找到郝箭质询,并用昔日练就的原生态民歌征服了所有的评委,摘取了歌王的桂冠。但看到大赛中丑陋一面的拽娃毅然抛弃了奖杯,离开了云兰,高亢激越的山歌重新在青山绿水间回荡。拽娃又回到了峰峦叠翠,山花烂漫的大山,回到了淳朴善良的聋女庆秀的身旁……


王建复

发表于9分钟前

回复 :生活在英国小镇的小托,跟妈妈、两个哥哥,还有心生好感的姑娘莫莉,一起过着宁静、明亮、芬芳的生活。生活中也有悲伤、愁苦、失落,和看似解决不了的困境,每每这时,他们就唱起一首名叫《柑橘与柠檬啊》的歌。在歌声中,敏感、柔弱的小托慢慢长大。战争的轰然来临,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小托本能地逃避战争的行为,却被别人以及他自己认为是懦弱的。为了逃避这种羞耻,为了逃避爱情的挫败,小托谎报了年龄,和查理一起应征入伍。在战火中,小托对世界和自己有了更新的认识,他渐渐褪去了柔弱和怯懦,懂得坚强、担当和关怀,内心越来越强大。时钟嘀嗒,十点五分、十点四十分、接近十一点一刻……时间一分一秒流逝,小托在怀表旁守候着,等待着天明,等待着结局。第二天,清晨差一分六点,读者终于随着小托的回忆,走回现实的当下,揭开故事的最终秘密……一夕回忆,水样春愁的童年陡然步入悲怆不休的少年。  这是一个孩子如何在困境和希望中长大的故事,而我们——经过了无数欢乐、哀愁、恩怨、挫折、沮丧、寂寞、谎言、猜疑的大人们,也在这里,看到始终存在于自己内心的——那个儿童。


张露

发表于3分钟前

回复 :德克萨斯日报的记者凯西阿狄森来到了德克萨斯大学,因为她要写一篇关于德克萨斯橄榄球队员传奇的故事,并因此去采访了德克萨斯大学长角牛队的教练罗亚尔,接受采访的罗亚尔已经白发苍苍,是一位行动迟缓的老人,当被问到在他执教期间,谁是对整个团队影响最大的运动员时,罗亚尔毫无疑问的回答出,那名运动员叫弗雷迪。罗亚尔说,弗雷迪斯泰因马克虽然不是全美球员,但是他却是独一无二的。\r弗雷迪从小就被父亲训练着练习橄榄球的Z字型跑道,在父亲的高强度训练之下,他变成了队员中的佼佼者,他上高中之后便加入了学校的橄榄球队,但是这个球队却水平一般,连续25年都没有拿过赛区冠军,连续15年没有打败莱克伍德,这样一个永远在失败中徘徊的球队,似乎应该不会迎来任何的转机。\r直到一位新教练的到来,在新教练的强度训练之下,弗雷迪在球场上出色发挥,成功投下了关键一球,获得了比赛的胜利。对于弗雷迪来说,打球跟学习都是父亲的期望,更何况,打球关乎到他的大学奖学金的问题,他的家庭条件并不能出得起他的学费。\r弗雷迪凭借出色的球技获得了德克萨斯大学橄榄球队教练罗亚尔的赏识,弗雷迪本来因为身高问题遭到了多家学校的拒绝,但是却被德克萨斯大学录取,并且成功通过了考核,与此同时,他的女朋友也跟他报考了同一所大学。\r弗雷迪凭借出色的球技获得了学校的认可,并且在全国的比赛中获得了胜利,但好景不长,弗雷迪的腿却因为恶性肿瘤必须要截肢,弗雷迪截肢之后依旧挂念着队员们的比赛,于是,他拄着双拐走向了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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